公司注册程序
作者:admin 日期:2009-03-03
内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
名称的构成
名称一般由四部分依次组成: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特点+组织形式。
国家工商总局登记管辖范围:
(一)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字样的;
(二)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等字样的;
(三)不含行政区划的。
市工商局登记管辖范围:
(一)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投资设立的控股50%以上的公司;
(二)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
(三)股份有限公司;
(四)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国务院的决定,应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的公司;
(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授权登记的其他公司;
(六)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典当、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期货经纪、旧机动车经纪、因私出入境中介、境外就业中介、人才中介、征信、商标代理、登记注册代理机构。
(七)市局认为应当由其登记的其他企业。
(八)西客站地区、首都机场地区、天安门地区、机动车交易市场、古玩城市场、潘家园旧货市场内设立的企业;
(九)外商投资企业。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除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投资人授权委托意见》外,还应当提交相关文件证件:
①使用自然人姓名(该自然人应当是投资人)作字号的应当提交该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该自然人同意使用其姓名的授权(许可)文件。需要注意的是,所用投资人姓名如与党和国家领导人或老一辈革命家及名人的姓名相同的,不得作为字号使用。
②在同一行业内申请使用相同字号的应当由字号所有权人出具授权(许可)文件以及加盖其印章的执照复印件。
授权(许可)的名称不得对公众造成欺骗或引起误解。
③使用商标中的文字作为字号的应当提交商标所有权人出具的授权(许可)文件、商标注册证书(不能提交原件的,可以提交加盖商标注册权人印章的复印件)以及商标所有权人的资格证明(商标所有权人为经济组织的,需在资格证明上加盖经济组织公章;商标所有权人为自然人的,提交该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④外商投资企业在名称中使用与外国(地区)投资人相同字号(英文字母)的应当提交该外国(地区)投资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⑤申请在名称中冠以企业集团名称或者简称的,应当提交《企业集团登记证》。
⑥分支机构办理名称预先核准时应当提交其所从属企业的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印章。
⑦使用外文译音作字号、字号有其他含义或者使用新兴行业表述用语的应当在申请书“备注说明”栏目中作出解释说明并提交全体投资人签署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⑧名称中使用“中关村”字词的,应当出具“建设中关村科技园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意见。
⑨名称中使用“北京商务中心区”字词的,应当取得“北京商务中心区管理委员会”的批准。
名称的填写
名称由四部分组成: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特点+组织形式。例如:北京(北京市)+康达来+商贸+有限公司
北京(北京市)为行政区划;
康达来为字号,为减少重名,建议您使用三个以上的汉字作为字号;
商贸是行业特点,应与您申请经营范围中的主营行业相对应;
有限公司是组织形式。
分支机构的名称应冠以主办单位的全称。如:北京市康达来商贸有限公司方庄分店;
已核准名称企业信息调整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后,预核名称的主营业务、投资人或字号许可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的,申请人可向名称登记机关申请企业信息调整。
申请已核准名称企业信息调整的,申请人应当向名称登记机关提交由全体投资人签署的《已核准名称企业信息调整申请表》。因投资人部分改变申请调整信息的,申请人还应同时缴回《预核准名称投资人名录表》;字号许可方式改变的还应重新提交授权(许可)文件。
股东(出资人)投资资格的有关规定
一、股东(出资人)的资格证明。
股东为企业的,出具加盖本企业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为事业单位的,出具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股东为社会团体的,出具加盖本单位公章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及民政社团管理部门确认的《非党政机关所办社会团体证明》;股东为自然人的,出具该人的身份证或其他合法身份证明的复印件;股东为工会法人的,应提交区、县级以上工会同意投资的批准文件。
二、以下单位(人员)不具有投资资格或投资能力受到限制:
1、被锁入北京市信用信息系统的“警示信息系统”的市场主体(含自然人),在锁入期间其投资资格受到限制。例如:被锁入“警示信息系统”的自然人,在锁入期间不能担任其他公司的新股东;不能在已担任股东的公司中追加或受让股份。
2、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3、党政机关、司法行政部门以及党政机关主办的社会团体不得投资举办企业。
党政机关所属具有行政管理和执法监督职能的事业单位,以及党政机关各部门所办后勤性、保障性经济实体(企业法人)和培训中心不得投资举办企业。
4、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不得作为投资主体向其它行业投资设立企业。
5、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可对公司制企业、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联营企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得对外投资。
内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由工商局核发);
2、公司注册地址:
(1)产权所有方为单位的需提供产权证复印件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
(2)产权所有方为自然人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及自然人签字;
以上均需租赁方出具租房发票和租赁协议;
3、全体股东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自然人股东须出具合法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护照);
(2)企业法人股东须出具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4、新设公司法定代表人需提供一寸照片一张、简历(18岁至今);
5、新设公司注册地邮编、所属街道和固定电话;
6、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项目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
变更公司名称:
1、 名称核准通知书;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3、 公司章程原件;
4、 公司公章;
注:公司新章程、股东会决议由本所出具。
变更公司地址:
1、 公司新地址的证明材料;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3、 公司章程原件;
4、 公司公章;
注:公司新章程、股东会决议由本所出具。
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或经理:
1、 公司新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护照)、简历(18岁至今)、照片一张(变更公司经理的提供公司新任经理身份证明);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3、 公司章程原件;
4、 公司公章;
注:公司新章程、股东会决议由本所出具。
变更公司注册资本金: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2、公司章程原件;
3、增加公司注册资本金的须出具公司增加资金的验资报告;减少公司公司注册资本金的须出具审计报告及45天前的登报证明;
4、出具近期的资产负债表及其损益表;
5、公司公章;
注:公司新章程、股东会决议由本所出具。
变更公司股东或监事: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2、公司章程原件;
3、公司新股东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变更公司监事的须出具新任监事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4、公司公章;
注:公司新章程、股东会决议及转股协议由本所出具。
名称的构成
名称一般由四部分依次组成: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特点+组织形式。
国家工商总局登记管辖范围:
(一)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字样的;
(二)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等字样的;
(三)不含行政区划的。
市工商局登记管辖范围:
(一)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投资设立的控股50%以上的公司;
(二)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
(三)股份有限公司;
(四)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国务院的决定,应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的公司;
(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授权登记的其他公司;
(六)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典当、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期货经纪、旧机动车经纪、因私出入境中介、境外就业中介、人才中介、征信、商标代理、登记注册代理机构。
(七)市局认为应当由其登记的其他企业。
(八)西客站地区、首都机场地区、天安门地区、机动车交易市场、古玩城市场、潘家园旧货市场内设立的企业;
(九)外商投资企业。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除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投资人授权委托意见》外,还应当提交相关文件证件:
①使用自然人姓名(该自然人应当是投资人)作字号的应当提交该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该自然人同意使用其姓名的授权(许可)文件。需要注意的是,所用投资人姓名如与党和国家领导人或老一辈革命家及名人的姓名相同的,不得作为字号使用。
②在同一行业内申请使用相同字号的应当由字号所有权人出具授权(许可)文件以及加盖其印章的执照复印件。
授权(许可)的名称不得对公众造成欺骗或引起误解。
③使用商标中的文字作为字号的应当提交商标所有权人出具的授权(许可)文件、商标注册证书(不能提交原件的,可以提交加盖商标注册权人印章的复印件)以及商标所有权人的资格证明(商标所有权人为经济组织的,需在资格证明上加盖经济组织公章;商标所有权人为自然人的,提交该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④外商投资企业在名称中使用与外国(地区)投资人相同字号(英文字母)的应当提交该外国(地区)投资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⑤申请在名称中冠以企业集团名称或者简称的,应当提交《企业集团登记证》。
⑥分支机构办理名称预先核准时应当提交其所从属企业的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印章。
⑦使用外文译音作字号、字号有其他含义或者使用新兴行业表述用语的应当在申请书“备注说明”栏目中作出解释说明并提交全体投资人签署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⑧名称中使用“中关村”字词的,应当出具“建设中关村科技园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意见。
⑨名称中使用“北京商务中心区”字词的,应当取得“北京商务中心区管理委员会”的批准。
名称的填写
名称由四部分组成: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特点+组织形式。例如:北京(北京市)+康达来+商贸+有限公司
北京(北京市)为行政区划;
康达来为字号,为减少重名,建议您使用三个以上的汉字作为字号;
商贸是行业特点,应与您申请经营范围中的主营行业相对应;
有限公司是组织形式。
分支机构的名称应冠以主办单位的全称。如:北京市康达来商贸有限公司方庄分店;
已核准名称企业信息调整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后,预核名称的主营业务、投资人或字号许可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的,申请人可向名称登记机关申请企业信息调整。
申请已核准名称企业信息调整的,申请人应当向名称登记机关提交由全体投资人签署的《已核准名称企业信息调整申请表》。因投资人部分改变申请调整信息的,申请人还应同时缴回《预核准名称投资人名录表》;字号许可方式改变的还应重新提交授权(许可)文件。
股东(出资人)投资资格的有关规定
一、股东(出资人)的资格证明。
股东为企业的,出具加盖本企业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为事业单位的,出具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股东为社会团体的,出具加盖本单位公章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及民政社团管理部门确认的《非党政机关所办社会团体证明》;股东为自然人的,出具该人的身份证或其他合法身份证明的复印件;股东为工会法人的,应提交区、县级以上工会同意投资的批准文件。
二、以下单位(人员)不具有投资资格或投资能力受到限制:
1、被锁入北京市信用信息系统的“警示信息系统”的市场主体(含自然人),在锁入期间其投资资格受到限制。例如:被锁入“警示信息系统”的自然人,在锁入期间不能担任其他公司的新股东;不能在已担任股东的公司中追加或受让股份。
2、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3、党政机关、司法行政部门以及党政机关主办的社会团体不得投资举办企业。
党政机关所属具有行政管理和执法监督职能的事业单位,以及党政机关各部门所办后勤性、保障性经济实体(企业法人)和培训中心不得投资举办企业。
4、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不得作为投资主体向其它行业投资设立企业。
5、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可对公司制企业、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联营企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得对外投资。
内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由工商局核发);
2、公司注册地址:
(1)产权所有方为单位的需提供产权证复印件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
(2)产权所有方为自然人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及自然人签字;
以上均需租赁方出具租房发票和租赁协议;
3、全体股东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自然人股东须出具合法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护照);
(2)企业法人股东须出具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4、新设公司法定代表人需提供一寸照片一张、简历(18岁至今);
5、新设公司注册地邮编、所属街道和固定电话;
6、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项目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
变更公司名称:
1、 名称核准通知书;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3、 公司章程原件;
4、 公司公章;
注:公司新章程、股东会决议由本所出具。
变更公司地址:
1、 公司新地址的证明材料;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3、 公司章程原件;
4、 公司公章;
注:公司新章程、股东会决议由本所出具。
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或经理:
1、 公司新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护照)、简历(18岁至今)、照片一张(变更公司经理的提供公司新任经理身份证明);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3、 公司章程原件;
4、 公司公章;
注:公司新章程、股东会决议由本所出具。
变更公司注册资本金: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2、公司章程原件;
3、增加公司注册资本金的须出具公司增加资金的验资报告;减少公司公司注册资本金的须出具审计报告及45天前的登报证明;
4、出具近期的资产负债表及其损益表;
5、公司公章;
注:公司新章程、股东会决议由本所出具。
变更公司股东或监事: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2、公司章程原件;
3、公司新股东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变更公司监事的须出具新任监事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4、公司公章;
注:公司新章程、股东会决议及转股协议由本所出具。
评论: 0 | 引用: 0 | 查看次数: -
发表评论
上一篇
下一篇

文章来自:
Tags: